公 司 治 理 主 管
Green River Holding Co. Ltd.
公司治理主管
(一) 本公司已經由董事會同意任命符合法規之公司治理主管,並配置適量人員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並依法安排進修課程。
進修日期 | 主辦單位 | 課程名稱 | 進修時數 |
2024/03/22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 以「風險管理」推動企業永續發展 | 6 hr |
2024/04/17 | 企業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 | 企業永續菁英培訓班(第32期) | 3 hr |
企業永續菁英培訓班(第33期) | 3 hr | ||
2024/07/03 | 臺灣證券交易所 | 2024國泰永續金融暨氣候變遷高峰論壇 | 6 hr |
(二) 公司治理單位主要職責為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協助董事遵循法令、向董事會報告其就獨立董事於提名、選任時及任職期間內資格是否符合相關法令規章之檢視結果及辦理董事異動相關事宜等。
(三) 年度業務執行情形如下:1. 協助董事執行職務、提供所需資料並安排董事進修: (1)針對公司經營領域以及公司治理相關之最新法令規章修訂發展,於就任時提供董事會成員,並定期更新。 (2)提供董事所需之公司資訊,維持董事和各業務主管溝通、交流順暢。 (3)協助安排與內部稽核主管或簽證會計師相關會議。 (4)協助安排進修課程。 (5)協助安排訪廠行程。 2. 協助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程序及決議法遵事宜: (1)向董事會、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報告公司之公司治理運作狀況,確認公司股東會及董事會召開是否符合相關法律及公司治理守則規範。 (2)協助且提醒董事於執行業務或做成董事會正式決議時應遵守之法規。 (3)會後負責檢覈董事會重要決議之重大訊息發布事宜,確保重訊內容之適法性及正確性,以保障投資人交易資訊對等。 3. 預先安排會議時間及簡明議程,會前一個月做議程提醒及宣導內線交易規定,並於董事會七日前寄發正式會議通知,召集會議並提供會議資料,會前提醒需利益迴避之議案,會中安排各案負責人員進行逐案說明,並於會後二十日內完成董事會議事錄。 4. 依法辦理股東會日期事前登記、法定期限內製作開會通知、議事手冊、議事錄並於修訂章程或董事改選辦理變更登記事務。